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2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的通知》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文件要求,结合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导师资格补充认定
(一)本次认定是在2018-2020年分别认定的2019-2021年导师资格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在职和已入职新进人员,补充认定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同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研究生导师取消招生资格。
(二)前三年已认定的研究生导师,除因调离岗位、年龄到达上限、师德失范、违反学术道德、因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未到期或未撤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需要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外,2022年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再重新认定。
(三)在本次认定之后,学校新进高层次人才、新进特聘教授或特聘副教授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新进高层次人才可以按要求和程序补充认定为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进行招生,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可以按要求和程序补充认定为我校2022年硕士生导师进行招生。
(四)2022年研究生导师申请者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认定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含2021年)。对于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其认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成果(含2021年)。
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者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二)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三)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能够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工作。
(四)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学位要求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均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55岁以下的还须具有博士学位。
(五)年龄要求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60周岁。对于首次申请者,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57周岁。
2.对于有在研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项目截止时间在招生当年8月31日之后,以项目合同为准)的申请者,年龄可放宽到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超过61周岁。
3.曾经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不含青年类)的专家,认定年龄上限为招生当年8月31日未满62周岁。
(六)对首次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者,除满足业务水平需求外,原则上还需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七)校内研究生导师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校外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人近5年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和青年基金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的横向项目,且在研项目经费余额不低于1.5万元。
申请人近5年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5篇,其中A级论文1篇或B级论文2篇。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入库入选作品1项。
3.主持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
4.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且发表A级论文1篇。
5.作为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获得国家级智库采纳的代表性成果1项,且发表A级论文1篇或C级及以上论文5篇。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作品创作奖2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且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3篇。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人近5年新增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5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且在研项目经费余额不低于0.5万元。
申请人近5年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科研项目1项。
3.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智库采纳的代表性成果1项。
4.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5.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2篇,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人近5年科研项目和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持人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1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
2.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C级及以上论文3篇。
3.作为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智库采纳的代表性成果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5.本人参加《全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征集活动,并入库案例3个或全国优秀案例2篇(含MBA、MPA、工程硕士百篇案例)。
6.指导硕士研究生获得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选的优秀硕士论文1篇。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六、补充说明
(一)申请类型:满足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可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可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均满足的教师可申请担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具体申报类型由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招生指标等情况审核确认后上报。
(二)以上涉及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统计时间段为近5年,以“自然年”计算,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上述指标中的论文、著作的相关要求
1.论文和著作只考虑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新引进或入职我校工作时间未满5年者,其入职我校之前的论文与专著不要求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无其他通讯作者),共同作者发表的论文平均计算贡献度。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限主编。
3.学术论文需与本学科领域紧密相关,申请时论文已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影响因子、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或最新或近五年最高值(区)均可。
4.发表论文级别核定按照《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收录原则(试行)》执行。
(四)高层次人才政策
1.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2.院士、国家特聘专家(需每年平均到岗时间半年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3.国家级青年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特聘专家、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聘期内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聘期结束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4.学校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首次聘期前3年具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首次聘期3年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五)至招生资格认定日,在读博士生人数达到15人者,不能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六)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同时满足如下两项条件者,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
1.近3年主持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近3年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3篇,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
七、申报、认定基本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拟申请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根据申请类别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交由学院审核。其中,已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者,无需重复填报和提交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材料。
(二)学术水平评议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水平评议,评议结果在申请表中体现,学位评定分委员严格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表决。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的教师进行审核。
(四)学院将审核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校外导师在公示前需先行报学校审批),公示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五)复议
公示期间,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学院须及时处理;申请人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申请复议,研究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受理并及时反馈。
(六)申请人在思想政治、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由学院党委或党组织负责审查。导师思想政治、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结果在申请表中体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认定程序。对因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差、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未能按要求结题的导师,按照规定暂停或停止其招生资格。
八、相关说明
(一)在读博士生:不包含港澳台在读博士及留学生。
(二)进校经费:指截止申请日已进入学校财务且属于申请人名下的科研经费,须提供校财的经费进校证明。已拆分划拨至他人账上的项目经费、未进校财的经费不能算入该申请人的进校经费。
(三)成果认定时间:2016年1月1日以来(含2021年)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对于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则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含2021年)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
(四)论文作者要求:仅以下三种情况符合要求
(1)申请人为第一作者(若为共同一作,须标明,按平均贡献度计算)
(2)申请人为通讯作者(若为共同通讯,须标明,按平均贡献度计算)
(3)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学生第一作者(要求无其他通讯作者)
(五)期刊等级认定原则:根据学术界公认的期刊办刊质量、学术影响以及有利于一流学科建设的原则,将收录的一级学科中英文重要期刊目录分为A、B、C三个等级。
(1)英文类A、B、C三个等级期刊目录根据JCR当年分区评定,分别为英文类的Q1、Q2、Q3区期刊。
(2)中文类A、B、C三个等级期刊目录由学校审核认定。理、工、医学类C级中文期刊,为A、B级期刊目录清单之外的其他中文类科技卓越期刊;人文社科类C级中文期刊,为A、B级期刊目录清单之外的其他中文类C刊。
s卓越期刊:https://www.cast.org.cn/art/2019/11/25/art_458_105664.html
s南京大学2019-2020 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https://cssrac.nju.edu.cn/cpzx/zwshkxywsy/20200814/i125597.html
(六)学院应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将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认定和上报,否则学校将减少二级招生单位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情况予以处理。
九、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申请类型 |
电子稿 |
纸质稿 |
备注 |
博导 |
附件2-5 |
申请人成果佐证材料 附件2(需本人签字) |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下午5点前。 2.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838921997@qq.com |
硕导 |
附件7-10 |
申请人成果佐证材料 附件7(需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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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1.《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
2.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博导)
3.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者项目信息详表(博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4.2022年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博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5.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博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6.2022年各二级单位分专业博士生导师汇总表(确定上简章的博导)
7.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硕导)
8.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者项目信息详表(硕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9.2022年研究生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硕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10.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硕导、学院汇总成一张表)
2021-10-19 17:33
编辑:卞延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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